2. 关于业余无线电业务定义
(1)无线电业余业务的定义及业余电台的法定用途是: 供业无线电爱好者自我训练、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。(2)我国对无线电管理术语“业余业务”、“卫星业余业务”和“业余无线电台”做出具体定义的法规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。
责任编辑:郑东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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